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3-26 1988.TV农化头条

为加快我省粮食生产托管服务发展,助力粮食稳产高产,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粮食生产托管服务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带动种粮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坚持服务带动小农户、服务重要生产环节、集中连片整体推进、以市场为主导的原则,着力在培育服务主体、推广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服务监管上下功夫,在粮食主产区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突出发展全环节和多环节托管服务,助力粮食生产,粮食,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业发展成为农村的新兴产业。

(二)目标任务。到2021年底,全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数量由2.9万多家发展到3.1万家以上,其中全环节托管服务组织由1024家发展到1300家以上,增长26.9%;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由2亿亩次增加到2.2亿亩次以上,其中全环节托管服务面积由508万亩发展到700万亩,增长37.8%;平原粮食主产区和丘陵山区粮食作物多环节托管服务面积占比分别由65%和40%提高到67%和44%以上。到2023年,全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数量发展到3.3万家以上,其中全环节托管服务组织、服务面积分别达到2000家和1500万亩以上,小麦、玉米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托管服务全覆盖,平原粮食主产区和丘陵山区粮食作物多环节托管服务面积占比分别达到71%和52%以上。

粮食生产托管服务的主要工作

(一)培育服务主体,健全服务体系。各地要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在平原粮食主产区加快培育多环节和全环节托管服务组织,在丘陵山区加快培育专业化、技能型托管服务组织。支持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联合与合作,积极为农户提供适合当地农业生产需求的托管服务,逐步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各异、市场认可的运行机制。积极引导农机、农资等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生产托管服务,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各类服务主体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人才等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鼓励金融、邮政等机构与服务主体开展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服务主体。每年培育以粮食托管服务为主、服务面积万亩次以上省级示范组织50个,到2023年发展到300个以上。

(二)突出全程托管,推广先进模式。进一步在全省推广全程全环节托管、菜单式多环节托管、股份合作分红、股份托管并行、专业化托管、供销社为农服务六种托管服务模式和中化MAP“6+1”模式,示范引导各地粮食生产托管服务业发展。在我省东部平原粮食主产区,重点推广全环节托管服务、土地股份合作分红、股份托管并行、菜单式多环节托管服务模式,在西部和北部太行山、燕山山地丘陵地区和张家口、承德坝上地区,重点推广全环节托管服务、菜单式多环节托管、专业化托管服务模式。各地要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发展规划,把发展全环节托管服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特色鲜明、市场认可、农户欢迎的托管服务模式,积极探寻内在运作机制,挖掘提炼成功做法,采取政策支持、资金倾斜、现场观摩、宣传引导多种方式大力推介。特别要注重发现、挖掘和总结发展生产托管服务中,采用节水灌溉技术进行托管服务的先进经验,示范引导粮食生产和农业节水灌溉共同发展。

(三)集中连片推进,规范组织实施。2021年度承担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40个县作为整县推进试点县,要以项目实施为引导,在整村、整乡甚至更大区域集中连片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助推服务主体发展壮大,进而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项目县要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网络,按照“8532”的要求规范项目实施:“8”指坚守八条底限,即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项目任务实施县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面向小农户的项目补助资金补助小农户的比例不得少于50%,项目实施主体选定不得少于3家,不允许将项目资金用于管理经费,不允许将项目资金用于肥料、农药、种子等物化补贴,不允许将项目资金用于购置农业机械和基础设施建设;“5”指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由县政府制定和印发实施方案,县级政府承诺的项目管理经费必须落实到位,必须使用农业农村部或省厅推荐使用的制式合同,项目实施情况质检程序必须规范,必须将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每月10日前登录河北省农业财政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反馈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3”指坚持三个优先,即对开展全环节托管、提供浇地环节托管服务、通过采用节水设施设备开展服务的服务组织优先进行补助;“2”指推行两个减少,即对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服务组织补助金额要较服务小农户的补助金额减少,承担项目两年以上的县对服务组织的每亩补助金额要逐步减少,并不断扩大补助范围。

(四)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加强联合合作,鼓励农技指导、信用评价等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主体与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流通运输、加工储存等粮食生产托管服务主体通过市场方式多元互动、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和范围。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鼓励托管服务组织服务环节从耕种收农机作业为主向专业植保、精准施肥(药)、高效节水、秸秆处理、饲草收获、运输流通、产地烘干、粮食销售等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围绕粮食生产同一产业或环节,以资金、技术、品牌等要素为纽带,打造一体化服务组织体系,尤其是联合吸收专业服务户加入,推动服务模式由小规模、半托管、少环节向多环节、全环节托管和股份合作模式转变。支持服务组织开展创新,千方百计解决灌溉服务难题,鼓励在粮食主产区广泛应用喷灌、微灌、滴灌等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设施设备和农业机械,实现粮食增产和节水相得益彰。鼓励支持托管服务组织与金融、保险公司开展深入合作,因地制宜开发“托管贷”、“托管险”等金融保险新产品,通过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方式为托管服务提供,降低服务风险,扩大服务面积。

(五)完善服务标准,加强过程监管。突出粮食生产重点环节和领域,加强规范引导,强化以点带面,积极推行“约定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质量有追溯、结果有奖惩”的农业生产服务方式。突出粮食生产大县,积极推广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指引》,以及《河北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式样(试行)》,规范服务行为,农户与服务主体双方合法权益。要强化双方合同签订和服务价格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帮助农户和服务主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服务纠纷,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实维护服务双方合法权益。各市、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充分利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立以粮食类生产为主的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完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主体资格审查监督机制,对于纳入名录管理、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粮食生产托管组织,予以重点扶持。

(六)强化利益联结,完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粮食主产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熟悉、协调方便、组织顺畅优势,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宣传发动和组织全村农户成方连片成规模参加粮食生产托管服务,推行小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托管服务组织的形式开展托管服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合理的管理费用或收益分红,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壮大村级组织实力,提高服务村民能力。要合理兼顾托管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三者利益,建立公平、合理、规范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合体,实现多方受益。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各类托管服务组织在为农户提供粮食生产托管服务时,注重保护小农户的粮食生产收益权,服务行为和服务价格要自觉接受农户监督,收益分配向农户倾斜,进一步密切托管服务组织和农户双方的利益联结,形成良好的服务品牌形象,提高托管服务信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粮食生产托管服务的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为粮食生产、促进“四个农业”发展、带动普通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谋划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举措,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推进工作开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强化协作,积极协调解决农业生产托管推广中的问题,形成共同推进粮食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机制。县级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托管服务管理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经费。乡级要加强组织协调,在宣传发动、服务组织跨村镇作业、服务合同签订监管、服务矛盾和问题调解处理等方面履职尽责。村级要依托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托管服务联络点,做好与托管服务组织的沟通、服务双方的协调、服务手续的履行、服务质量的把关等具体事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出台具体扶持政策,为粮食生产托管服务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积极支持中化农业、金丰公社等规模型托管服务组织扩展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地方供销系统服务优势,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为县域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中央和省用于支持各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财政资金要严格按要求使用,促进粮食等托管服务发展。鼓励各地采用财政补贴等形式,支持托管服务组织与金融、保险机构加强沟通合作,帮助解决发展中存在的资金难题,降低生产风险,助力粮食稳产高产。

(三)强化典型培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粮食类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为重点,鼓励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因地制宜选择个性化、特色化的发展路径,满足不同群体、不同类型的农户生产需求,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服务模式。对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典型案例和服务模式,省级每年开展托管服务品牌“十佳”创建活动,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对托管服务品牌“十佳”典型案例强化宣传推广,营造推进粮食生产托管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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