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面提升我区商铺的品质和形象为目标,以第八届花博会花卉景观工程建设为契机,充分展示商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风采,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经营户不断美化经营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环境宜人的经营氛围。
实施范围:全区范围内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商铺。
活动时间:2013年3月至9月。
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4月):由各镇(开发区、街道)通过调查摸底择优推荐2家参评商铺,名单报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2.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5-7月):由各镇(开发区、街道)指导、帮助、督促商铺制订落实绿化美化设计方案,并负责辖区内“十佳花园商铺”的推进工作。
3.评比表彰阶段(2013年8-9月):由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查勘和检查评比。
评比内容
1.商铺的绿化环境。商铺经营者有较强的绿化意识。商铺责任区域内有一定的绿化基础。绿色植被、花卉等交相呼应、错落有致、图案美观、密度合理,环境整洁、无明显杂物。经营场所常年摆放绿色植物或盆景花卉。
2.商铺的经营环境。商铺牌匾(招牌)醒目,牌匾、广告、标志等用字符合国家用字规范。橱窗完好、整洁明亮、无污物。商铺的装饰、装修与商铺环境风格协调一致,装修装饰材料符合节能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装饰照明注重艺术效果,突出商铺的品味和个性。商铺设有顾客休息场所、洗手间等。
3.商铺的停车管理。坚持做好商铺停车区域日常管理工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分类进行有序停放。车辆停放不损坏道路、绿地等公共设施,不影响行人及其他车辆通行。不停放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或污染物品的车辆。
4.商铺的服务质量。商铺服务人员仪容仪表得体,服务热情、友好、周到。服务工作认真细致,处处关心客人,事事为客人着想,尽心竭力满足顾客的利益,使客人倍感亲切、愉快。
5.诚信守法经营。商铺经营者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营,所售商品或服务合法、真实、、有效,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所售商品或所提供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促销活动信息真实、清晰、易懂,无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无查实的举报和投诉。
评比办法
各镇(开发区、街道)负责辖区内“花园商铺”的筛选和推进工作,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牵头“十佳花园商铺”的总评工作。考评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听取情况汇报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活动结束后,将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十佳花园商铺”,并给予每家5000元奖品作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