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土地自发流转有些尴尬

2014-2-22 1988.TV农化头条

在适合机械化大规模使用的平原地区,“土地流转”成为一个时髦的词。而在河南邓州,广大农民却对这个词十分熟悉,这个词在这里除了代表先进、机械化之外,还带有一点尴尬的色彩。

上个世纪90年代末,邓州的相关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土地流转。然而,这却是一段不愉快的经历。1999年,邓州市白牛乡为了建“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区”,以520元/亩的价格签订了15年的合同,将346亩土地承包给两个种植大户。2004年,这单合同在农民的抗议声中被终止,政府给两个种植大户一定数额的赔偿。

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逐步向城市转移,留守老人年龄越来越大,自发的土地流转开始成为一种潮流,农业合作社开始兴起,土地流转所带来的尴尬色彩也在逐渐褪色——小两口一边开店,一边租种兄弟甚至堂(表)兄弟家的土地成为时尚。然而,目前,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土地流转却逐渐停滞。邓州市人口密度大,地少人多,每人的耕地基本只有7、8分,这就意味着同样规模的土地流转,种植大户要浪费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去和农户协商和沟通,也意味着日常经营成本的上升。再者,邓州的土地流转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进行的,商业化程度不足,原本应该800元/亩的年承包价格,但是碍于亲戚关系,承包价格变成了每年每亩100斤小麦。如此低廉的流转价格,使得一些人根本对流转不感兴趣,但是出于对陌生人的警惕和不信任,他们又不愿意将土地租种给不认识的人。第三,错综复杂的宗族关系成为土地流转发展的桎梏。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在一个村子里面繁衍生息,难免产生各种矛盾,而在日积月累中,这种矛盾被深化,甚至发展成为宗族械斗、成为世仇。这些仍然视土地为安身立命之本的农民自然而然地产生“决不让仇人碰我的地”的念头。第四,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进行的土地流转一个重大特点就是流转人群面窄,难以形成大规模的生产,不利于土地流转面积的进一步扩大。

除了流转模式存在问题外,当地土地流转的敌人莫过于土地开发。全邓州竞争激烈、举办活动多的永远是开发商。即使在偏远的地区,住宅楼也是屡见不鲜,更妄论靠近市中心的那些村庄。如何在城市化进程加速和现代化农业中寻求平衡,是每个高速发展地区所要面临的问题,也是邓州这样一个典型的内陆小城市要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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