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技中心关于举办第37届中国植保双交会的通知

2021-8-7 1988.TV2023全国植保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保(植检、农技)站(总站、中心),天津市、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西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各科研教学单位、企业、行业协会(学会),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关媒体:

经农业农村部批准,第三十七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以下简称中国植保“双交会”)定于2022年11月11日-13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本届中国植保“双交会”主题为“科学用药绿色发展”,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办,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和厦门市凤凰创意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点

地点:南京国际博览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00号)。

二、活动安排

(一)开幕式与信息发布会。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5A展厅举行,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直播方式。

(二)展馆展览

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农药原药、农药中间体、农药制剂、绿色防控技术产品、植保机械、农业航空植保、肥料等农资产品展览,集中展示国内外农药等农化新产品、新技术,以及农药生产与使用的新器械、新设备等。

(三)行业发展论坛

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会议中心举办航空植保应用与发展论坛、农药企业家对话、绿色防控发展论坛、粮食保供与农药减量论坛、农药安全科学使用高峰论坛、2021年植保新品大单品发布和高校毕业生与农药械企业对接会等多场活动。

(四)植保工作研讨交流

在中国植保“双交会”同期召开全国省级植保(植检)站长会议,举办植保信息暨农药械推广网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全国农业植保行政管理与技术推广部门、科研与教学单位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农药械生产企业及行业协会(学会)、农资、化工系统代表,农药械经销商,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

四、有关事项

(一)各省(区、市)植保机构人员重点参加大会开幕式与信息发布会、全国省级植保(植检)站长会议、植保信息暨农药械推广网培训班、学术论坛等活动。

(二)各省级植保机构可组团参加,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本届中国植保“双交会”将对参展观展人员实名登记注册。为方便全国植保系统和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各省级植保机构可以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植保和农技推广部门技术人员组团参会,统一报到,实名注册,并由组委会工作人员协助联系宾馆,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大会组委会将在住宿宾馆设置参会代表证及参会资料领取处。

(三)各省级植保机构请于10月15日前将本辖区各级植保和农技推广部门技术人员参会回执(见附件1)发送至组委会电子邮箱(fsijh2013@126.com)。各省级植保机构确定负责人和联络员各1名,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并将名单回执(见附件2)于10月15日前报送展会联系人。其他参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四)为方便本系统人员参会,大会组委会为自行参会代表预留了部分宾馆房间,同时在住宿宾馆设置报到和会议资料领取处,如有需要可与组委会联系。

(五)请各省级植保机构以适当方式及时向辖区内各级植保管理和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关农药械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资经销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转发通知。

(六)参会参展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五、联系方式

有关会议的具体问题和建议,请与会务组联系。

(一)全国农技中心农药药械处秦萌

联系电话:010-59194523、15801576269

电子邮箱:qinmeng@agri.gov.cn

(二)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朱先敏

联系电话:025-86263833、18913976578

电子邮箱:jsyaoxie@163.com

(三)组委会办理注册及酒店预定(厦门市凤凰创意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张琳、李春华

联系电话:18006017719、13859990950

电子邮箱:24387062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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